21.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要求,加强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治理隐患。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动态管理,建立警情通报制度,建立和完善事故成因、事故预警、事故黑点排查治理制度。完善警示、提示标志,打造精品设施工程。三是抓好道路运输企业GPS监控平台建设,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市、县、企业监控平台联网管理,实施有效监控。四是深化公路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公路安全隐患。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09〕3号)精神,不断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五是加强公路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保证投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又好又快建成。六是继续强化“三关一监督”,加强客运企业、客运站和客运车辆维修企业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教育,把好驾驶人聘用关、车辆安全技术关,从源头上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2.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市政工程、隧道、桥梁等重点建设项目的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安全隐患,有效防治坍塌、高坠等事故。二是加强对外省市入筑企业的监管,督促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外省市企业,一律将事故情况抄报其所在地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三是加强塔吊安全管理。试行建筑施工现场塔吊远程监控。
23.非煤矿山和尾矿库:一是继续加大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2011年,非煤矿山关闭不少于总数的5%。二是督促落实《贵州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检查实施细则》,切实做好严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七防”工作,有效防范事故。三是加大对尾矿库、险库、病库隐患的治理力度,严防溃坝事故发生,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
24.深化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控制改造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提高重要装置、重要设施、重点部位安全可靠性。二是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工作。三是加强城市区域危险物品安全监管,严肃查处城区非法、违规储存危险物品行为。积极推进化工园区建设,以白云区、清镇市为试点,加快危化品专业市场建设,为安全集中、有序管理创造条件。四是全面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储存仓库提升改造,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五化”(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科技化)建设。五是加强氯酸钾和礼花弹专项治理,防止含氯酸钾产品和礼花弹等A级产品流入市场。六是强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整治,督促企业按工(库)房的用途、人员和药量生产,严禁改变工(库)房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