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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纠风办、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开展全区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

  7、医疗机构销售高值植(介)入类医用耗材,有无超过规定的价格水平或加价率销售的;

  8、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有无擅自立项收费的;

  9、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是否按照规定免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服务;

  10、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执行情况。

  三、扎实有序推进医药价格大检查工作

  (一)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鉴于此次检查涉及部门较多,各地要加强对检查工作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根据检查通知要求,做好本地大检查的牵头组织工作,并制定检查工作方案。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积极参与检查的组织领导,重视和加强责任追究。卫生、中医药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检查的组织协调,督促被查单位配合检查工作。重大问题要随时沟通,把各项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检查工作扎实有序地向前推进。

  (二)要精益求精、查深查透

  全区医药价格检查已连续开展多年,各地要认真总结和借鉴几年来检查的成功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精神,提高检查水平,创新检查方式,做到精益求精,深入检查医药价格执行中存在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要根据价格违法行为的新特点,进一步提高识别价格违法行为的能力,拓展监管领域,减少监管盲区,对重要问题、重大案件要查深查透。

  (三)要加大力度、从严处理

  各地要对本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和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深入检查,保证对所有被查单位的全面覆盖。要采取直接检查、重点督察、下查一级等多种方式,保证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检查的威慑力,对重大价格违法案件,除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要强化责任追究,监察机关对检查发现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作用,加强正面宣传,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四、要深入调研、完善制度

  各地要认真研究当前我区医药价格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要通过检查完善价格管理政策,健全教育防范制度、日常监管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信用奖惩制度,构建医药价格长效机制,保证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要推进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执法问责,在检查过程中继续加强廉政监督,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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