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遵循的原则。
--坚持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原则。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区域,把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对象,在扶贫开发项目安排上要始终瞄准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
--坚持开发式扶贫的原则。以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增收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经济结构,开发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改善生产条件,走出一条符合地方实际、特色鲜明的发展道路。
--坚持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建设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文明的新农村的标准,采取缺啥补啥,加强贫困地区水、电、路、气、房、厨、厕、圈、林、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进一步推进科、教、文、卫、保、计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生态全面发展。
--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将扶贫开发与资源保护和计划生育有机相结合,控制贫困地区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资源、人口和环境的良性循环,提高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原则。始终坚持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扶贫开发的主体性,转变 “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发扬不等不靠,苦干实干,自强不息,主要依靠自身的力量改变贫穷落后面貌。
--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作用,采取部门联动,调动全社会参与,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扶贫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快扶贫开发进程。
(三)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八届十次全会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总目标,到2014年要解决年人均收入低于1196元的15.1万人的贫困问题,结合各区(市、县)的实际,计划在“十二五”期间大力实施“一二三四”工程,即: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和金阳新区用一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白云区用二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乌当区用三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用四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11年,计划全市减少现有年收入低于1196元的贫困人口33008人,其中:云岩区92人,南明区330人,花溪区4000人,乌当区 1312人,白云区390人,小河区106人,清镇市6000人,修文县7000人,息烽县6000人,开阳县7000人,金阳新区778人(乡村分解数详见附表)。同时,实现开阳县禾丰乡、修文县六屯乡和息烽养龙司乡等3个贫困乡脱贫摘帽。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