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源头服务,提高农机“三率”。要坚持深入到各乡镇、村、农机合作社,充分利用已有的移动检测设备进行农机安全检验,以提供比较系统科学检测依据。对仍在进行人工检测的区县,检审过程中要见车见人,规范检测方法。要通过“农机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的使用,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关,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不得注册登记。严格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制度,提高农机安全操作水平。
(三)加强农机安全检查,扩大安全监管范围。要在重要农时季度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对无牌行驶作业,不按时参加年检、无证驾驶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要加强对设施农业装备的安全监管,重点是卷帘机、微耕机的安全监管。要把农机合作社作为推进农田作业机械安全检查的重点来抓,要通过加大服务和宣传力度,破解农田作业机械安全检查难、“三率”不高的难题。
(四)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农机安全知识。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借用各种媒体进行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要结合“安全生产日”、“安全生产咨询日”搞好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知识和技能竞赛,扩大宣传工作的影响。要认真搜集整理总结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推广。要组织编印、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和用品,使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更加深化。
(五)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要通过项目带动,深化自身建设,加强各级农机监理机构的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市级要推广移动检测线的使用、建立驾驶操作人员桩考仪和无纸化智能考试系统;启动并不断完善农机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网上缴费两个系统的管理和使用;各区县要推进农机安全检查车辆和必要的宣传教育设备的配备和应用。
(六)提升农机监理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推进区县农机监理机构参公管理。要加强农机检验员、考试员、受理员、收费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检验员、考试员的资格管理和考核。要落实
农业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管理规范》的要求,提高农机监理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服务的水平。要加强农机收费的监管和检查,严格收费标准,各区县除上缴市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要认真执行“三步式”执法, 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罚款必须上缴当地政府。要加强农机监理机构的内业建设,积极推行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制定的全国统一的农机监理行业标志标识标准,以利于规范化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