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2011年天津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农机监[2011]14号)
各区、县农机局(中心):
为落实农机化工作会议部署,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推进农业机械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了《2011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开局的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农机化安全发展为目标,全面深入实施《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自身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善执法装备与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工作水平。
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我市农机化发展中心任务,加强农机监理在管理机制、政策支持、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农机保险等方面的工作研究;以建立健全各级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机制创新;提高农机“三率(牌证登记注册率、年度检审率、驾驶员执证率)”10%以上;深化“平安农机”建设,建立25家“平安农机”示范农机合作社;强化农机安全监理自身建设,全市新增2条农机移动检测线,建立2个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中心;加强内业建设,依法推行农机安全监理全国统一标志标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农机死亡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之内,保持农机安全形势稳定。
三、农机安全监理重点工作
建立一个工作机制;加强三项基础工作;提升两项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建立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责任机制和资金投入机制。要通过完善各级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对各区县政府农机安全事故控制指标的分解和下达。推动农机安全生产纳入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进一步完善市局同各区县局系统内部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各区县局与农机监理机构制定和签订目标责任制。要将工作目标、工作职责、资金保障、奖惩等内容纳入目标责任制。形成农机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与系统管理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安全目标常态化管理局面。
要积极争取和提高各级政府对农机安全监理的资金投入。要认真贯彻《条例》的有关规定,把农机安全监理各项免费服务同全国农机化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建设“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结合起来,对于农机安全监理涉及的免费服务项目,要积极争取因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的工作经费。2011年涉及联合收割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全部取消,按照《条例》规定,“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费,牌证工本费和操作证件考试收费等,也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要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同时要积极争取设施农业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的宣传检查活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