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对重庆书刊批发单位文化工作室进行登记的通知
(渝新出发〔2009〕28号)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对文化工作室的服务监管,规范运行,促进我市新闻出版业的繁荣发展,决定对重庆书刊批发单位文化工作室进行登记。
请各单位如实填写《重庆书刊批发单位文化工作室登记表》,于7月30日前送交我局发行管理处备案。对不填报登记表的文化工作室,将按非法机构对待。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书刊批发单位文化工作室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2009年 月 日
书刊批发单位名称
|
| 成立时间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办公)
|
(手机)
|
地 址
|
| 邮 编
|
|
文 化 工 作 室
| 单位名称
|
| 创建时间
|
|
负 责 人
|
| 联系电话
| (办公)
|
(手机)
|
地 址
|
| 邮 编
|
|
开展业务方向及方式: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