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迎新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2011年12月结合省爱卫会《福建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0~2012》年度指标落实情况的考核,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一步发展,完善硬件设施,健全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化的城乡新面貌迎接新年。具体方案由市爱卫办另行下发。
五、保障措施
(一)各级政府为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督促检查,并将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和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抓好整洁行动的组织实施、指标分解和任务落实,加强对乡镇政府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督导,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整洁行动办公室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各级爱卫会成员单位要积极作为,各负其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指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三)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按照民生工程战役的要求,建立城乡环境整洁行动进展情况月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部门于每月1日前汇总整洁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整洁行动办公室(联系人:林艺杰,联系电话:2021527,E-mail:354627318@qq.com)。经整洁行动办汇总后,由市政府向全市通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进展情况。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组建督导组分赴各县(市、区)检查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进展情况。春季城乡环境卫生行动结束时,对各县(市、区)环境卫生情况进行测评并公布。各县(市、区)要聘请一批社会监督员,开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各县(市、区)政府和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要确定一批卫生治理重点片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并挂牌督办。
(五)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引导。围绕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主题,加大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开展整洁行动宣传报道,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又要曝光问题。对于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环境卫生问题,要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六)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网络、电话等多种形式建立群众投诉渠道,便于群众反映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有记录,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和反馈。提高群众对整洁行动的参与度、满意度。
(七)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注重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长效机制的建立,继续完善设施、健全队伍、建章立制,使城乡环境卫生整洁的成果得到持续、巩固和提升。
(八)认真组织督查。各级政府要建立定期督查机制,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取得实效。市政府将适时组织若干市级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和漳州、常山开发区的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当地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春季方案
根据《2011年漳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今年3~5月份,开展一场为期三个月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春季行动。
一、行动目标
通过全民动员,大干三个月,明显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行动内容
第一阶段(2011年3月1日至4月10日)
(一)阶段目标
健全机构,组织发动,清除垃圾、污水,清洁公厕,使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显著改善。
(二)工作要求
1.组织发动。各级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主要领导发表讲话,并带领机关干部参与整洁活动。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报道先进事迹,充分发动全体民众和部队官兵积极参与。
2.清除垃圾、污水。分块划定区域,以城区、乡镇、村社的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沿国道、省道、县道、村道等公路和铁路两侧,沿江、河、溪两岸,农贸市场,以及单位、居民房前屋后为重点,彻底清除积存垃圾,整治污水坑溏,疏通沟渠,消灭卫生死角,农村圈养禽畜,使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状况有明显的改善。
3.清洁公厕。所有城乡公厕,有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制度上墙。每个公厕尤其是乡村的公厕,每天保洁2次,及时清运粪便,做到卫生整洁,无蝇无蛆,基本无臭,粪坑不满溢,地面、坑位清洁,无污水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