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K-04街坊(中原路南杭州路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郑政函〔2011〕26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复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K-04街坊(中原路南、杭州路西)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郑城规规〔2011〕15号)收悉。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12.10控制性详细规划联审联批会议纪要》(〔2010〕020号)及有关政策法规,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K-04街坊(中原路南、杭州路西)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按照专家评审纪要和市政府联审联批会议纪要完善控规和审查审批修规及规划实施的管理。
二、在工艺要求允许的条件下,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尽可能多层布置库房及厂房。
三、你局要按照该规划依法实施城市规划管理,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