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对成品油销售企业经营安全进行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中石油、中化陕西销售分公司,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
10月11日,西安市灞桥区洪庆街办一私人炼厂发生闪爆火灾,省市领导分别作了重要批示。为切实加强成品油销售企业经营安全管理,遏制事故发生,决定对加油站、油库的经营安全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石油销售企业的安全运营工作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原油销售企业、成品油油经营企业要从保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原油、成品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加强领导,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切实抓好油品储运、发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工作,着力查找存在的问题,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经营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管,健全工作机制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经营工作责任制,积极协调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成品油市场安全运营工作的监管,确保成品油经营安全。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安全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油库、加油站(点)等要害部位的实时监控,及时消除事故苗头。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加油站(点)经营人员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操作人员的安全技能,提高全员的自防自救能力和消防安全素质。
三、开展安全经营专项检查
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立即对辖区内各成品油销售企业安全经营进行专项检查,查经营资格、查制度落实、查遵章守纪、查安全设施、查项目建设,特别是油库、加油站储油罐、加油机、配电设施、防雷电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对制度不健全、经营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加油站(点)要立即责令停业整顿,对存在问题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经营企业,要联合有关执法部门采取果断措施,无法达到安全条件的要予以关闭,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要指导督查成品油经营企业切实加强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要强化安全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特别是加卸油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加卸油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运送汽油的车辆、司机和押运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要通过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经营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完善安全设施,强化企业现场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