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切实履行好《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各项法定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查处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执行安全生产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等情况;查处违法违规发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行为;检查农机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对已发生的农机事故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集中专项治理行动
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治理活动。在5月15-25日、9月15-25日在全市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开展对乡村道路、田间、场院等场所的农机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以下5种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2、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3、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4、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非法载人(特别是接送中小学生)的行为;
5、拖拉机上道路行驶不办理交强险的行为。
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行动。重点排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建立与落实情况;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重点要建立健全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设施农业园区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具台账、安全员设立、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等具体工作),各区县农机监理执法人员要深入本辖区的每一个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设施农业园区,做好隐患排查、安全教育记录,注重解决农机合作社、设施农业园区农机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努力提高登记率、检验率和驾驶操作人员持证率,特别是联合收割机驾驶员持证率,从源头消除事故隐患。重点对以下5种行为进行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