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
(南政办〔201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具有很强的定性定量的约束性要求。为了确保既定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现对2011年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确定了148项任务,分别由82个单位牵头负责。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大有可为的重要机遇期。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体,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定性定量约束性,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二、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协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形成合力,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年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要加强督查,抓好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解决不了的,及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或出面协调解决,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责任单位应在7月15日、12月30日前分别把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整理报送市政府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