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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文化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的通知


  1、对广大群众进行时政宣传和政策法制教育;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组织电影、电视、录像放映活动;

  3、利用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

  4、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

  5、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的发展;

  6、指导和辅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业务活动;

  7、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

  8、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委托协助管理当地文化市场。

  五、建设标准

  (一)面积标准。根据国家确定的新建和改扩建文化站项目规模应不低于300平方米的建设标准,本建设规划所确定的新建和改扩建文化站项目建设规模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并以此作为确定中央和省级补助投资的依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经济状况比较好、人口较多、文化需求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建设规模。

  (二)选址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农村公益性文化设施,综合文化站的选址要纳入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和小城镇建设规划,同时综合考虑方便群众就近、经常性参与以及交通便利等因素。为方便群众出入和开展文化活动,乡镇综合文化站不得设在乡政府办公楼内。要确保文化站的安全,避开地震断裂带、低洼地、滑坡地、沟口等自然灾害频发地段,不与生产贮藏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库房、物理、化学污染源地段以及高压架空输电线路附近等危及人事安全的场所毗邻。

  (三)功能布局。综合性乡镇综合文化站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

  1、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等活动。

  2、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3、培训教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4、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5、管理用房: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用房。

  此外,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适当建设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黑板报等配套设施。

  (四)设计方案。乡镇综合文化站在建设过程中,要突出特色,力求做到实用、美观、富有时代气息,力争将其建设成本地区标识性、有一定影响的文化活动和服务中心。为确保功能齐全,设计规范,做到建筑物风格、标识、颜色上的统一。具体设计方案可在省文化厅门户网站(www.jxwh.gov.cn)公告栏下载供各地在建设时免费选用。同时,全省所有乡镇综合文化站应规范称谓(XX乡综合文化站、XX镇综合文化站),在醒目位置统一设置标牌,悬挂统一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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