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1〕6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滨海新区一至六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登记局、纳税服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快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实现“十二五”高起步、开好局。根据2011年工作要点,市局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措施,请各级地税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启动12366立体服务。充分发挥12366综合服务功能,加强税收宣传,强化咨询服务,维护纳税权益。建立以12366纳税服务专线为核心、市局业务部门为政策支撑、各区县地税局远端坐席办理为纽带的立体联动服务机制。通过电话、网站、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和现场服务七种服务方式,及时了解企业纳税需求,有针对性地解决税收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二、简化涉税审批环节。对现有办税事项进行梳理,积极探索将具备条件的部分事项由限时办结改为现场办结或 “先批后审”,最大限度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同时,通过加强后续管理,建立纠错机制,防止和杜绝管理漏洞。
三、统一办税流程和服务承诺。对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应提供的资料和办理时限,要严格遵循《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引》和《税务人员税务事项操作指引》的规定,不得以加强管理为由随意增加报送资料或拖延办理时限。确实需要增加或调整报送资料的,由征收机关提出调整意见,市局主管部门研究后全市统一执行。
四、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对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方式。对采用CA认证的网上申报纳税人暂取消纸质财务报表的报送。
五、推行便捷办税。对税务部门已有资料的办税事项,逐步实行免填单、免重复提供办法,扩大网上下载表单位范围,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
六、整合服务窗口。根据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密集程度与业务特点,合理调整办税服务厅窗口类别,按功能统一设置为综合服务、税务登记和发票管理三类服务窗口,积极探索和实践全职能办税窗口,缩短办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