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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沪府发〔2011〕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十二五”时期,是上海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产业结构的关键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服务业,是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根据国家关于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本市开展市级专项改革试验的要求,现就开展本市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推进“四个率先”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举措,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和国际化为方向,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新需求引领和新技术应用为重点,创新引领,改革突破,着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不断提高服务业规律性认识,不断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科学发展。在发展中优化服务业结构,推进服务业与工业和农业的融合联动发展,重点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对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是坚持深化改革。合理区分服务领域不同属性,着力解决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主要矛盾,破解不适应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约束和政策障碍。

  三是坚持市场导向。企业是市场主体,政府部门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集聚。

  四是坚持务求实效。试点工作要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真抓实干,明确目标任务,实施组合政策措施,重在“突破”和“示范”效应。

  (三)总体目标

  在不改变原有各条线推进服务业各领域发展工作格局的基础上,本次试点旨在放大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的示范效应,充分调动各区县的积极性,集聚各部门政策和要素资源,着力突破一些不适应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关键瓶颈,初步形成有利于服务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明显增强生产服务功能,明显提升生活服务质量,明显增强通过市场化提供的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服务功能强、辐射范围广的服务业示范区域;形成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新兴服务产业;培育和集聚一批主业突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企业;切实推进服务业加速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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