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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通知


  5、加强各区县卫生局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各区县要建立相应的组织体系,成立本区县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履行区域内中医药工作管理职能。

  6、深化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若干个以三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为核心,联合二级中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成区域中医医疗联合体。

  7、配合市人大,启动《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的修订工作,制定《上海市发展中医条例实施细则》,保障本市发展中医药事业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

  三、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建设

  8、加强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抓紧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硬件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龙华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年度建设目标;完善部市共建曙光医院研究型中医医院建设方案并实施;启动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扩建工程;落实市中医医院门诊部迁建工程。

  9、根据区域卫生建设规划,启动崇明、金山、闵行三区县由政府举办的中医医院的建设项目;开展社会资本在闵行区、青浦区建设中医医疗机构的前期工作,形成建设方案;完成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工程;推进奉贤、嘉定、闸北、长宁和浦东等区县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的迁建和改扩建工程。

  10、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配合郊区“5+3+1”三级医院的中医科建设,开展相关方案的制定;继续开展综合医院达标中医科建设工作。

  11、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中药品种的使用;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规范服务达标建设。

  四、推进中医药特色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12、继续加强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推进新一轮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的中医预防保健项目的实施。

  13、深化“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全市中医医院全面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

  五、实施“三名三进”战略,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14、实施百名名中医工程。开展2011年“上海市名中医”评选工作,向社会推出一批医德高尚、学术精湛的中医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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