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通知
(沪卫中医〔2011〕009号)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中医药机构:
现将《2011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等情况报我局。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2011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1年上海市中医药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2011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和上海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落实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促进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更好地满足市民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
一、实施《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启动《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1、全面实施《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0--2012年)》。在制订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推进2011年建设项目的落实和实施。
2、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市级专项规划制定的要求,完成《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任务,启动与《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相配套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3、推进浦东新区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重点结合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探索有利于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加强中医院内制剂在研制、使用和流通等环节中的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关方案在区域内先行先试;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健康工程)服务模式、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等方面的试点工作。
4、围绕在促进本市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上海市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的领导协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