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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餐饮规范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


  3.粗加工、切配烹调、餐用具洗消、原料存放等功能区相对独立;

  4.粗加工与切配烹调区面积之和原则上不小于5平方米;

  5.粗加工、切配烹调、餐用具洗消等场所地面平整、不透水、易清洗,并有排水系统;有1.5m以上光滑、不吸水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二、设施基本齐全

  1.原料清洗池(设施)和餐具洗消池(设施)分开设置,各2个以上;

  2.有食品存放架,食品和食品容器上架存放;

  3.有冰箱或冰柜,存放易腐败变质食物;

  4.有纱窗(门)、灭蝇灯和防鼠板等防虫防鼠设施;

  5.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就餐场所和食品加工处理区光线充 分;

  6.烹调区有排烟、排气装置;

  7.有餐具贮存保洁设施。

  三、制度基本落实

  (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保持场所环境整洁卫生

  1.就餐场所和食品加工处理区整洁、明亮;

  2.墙壁、天花板、门窗无蜘蛛网、霉斑或其它明显积垢,地面洁净、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渠通畅;

  3.有带盖垃圾桶,及时清理垃圾和废弃物;

  4.食品和其他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标识明显。冰箱(柜)内食品分类分层存放,生熟分开。

  (二)建立并执行采购索票索证制度,确保原料来源清楚

  1.粮食、食用油、肉品、豆制品、调味品等主要食品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来源渠道正规,按规定索取供货者证件和购货凭证;

  2.按照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整理粘贴相关票据。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确保人员健康合格

  1.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

  2.经培训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3.上岗操作时穿戴必须整洁(厨师应穿洁净的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

  (四)建立并执行餐具清洗消毒制度,确保餐具清洁卫生

  1.餐具在专用水池清洗;

  2.采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使用符合要求的餐具消毒剂,消毒液的浓度和浸泡时间应达到规定要求,并冲洗干净;

  3.采用消毒柜等物理方法消毒的,应确保消毒设施的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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