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省局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方便消费者为原则,定期调整经营品种,补充《广东省进入医疗器械门店的医疗器械产品名录》。
附件:
1.门店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办条件及办事程序
2.门店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办条件及办事程序
3.广东省进入医疗器械门店的医疗器械产品名录
4.门店换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表
5.门店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表
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补证)申请表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门店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办条件及办事程序
一、行政许可项目名称: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
二、行政许可内容:
审查变更《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门店);审查核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项目变更包括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变更,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
三、设定许可的法律依据:
1.《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2.《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
五、行政许可条件:
1.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30日内提出申请;
3.企业无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情形;
4.符合《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医疗器械经营门店现场验收标准(试行)》要求。申请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经营范围的相关规定。
六、申请人提交材料目录:
资料编号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申请表》一式2份;
资料编号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及1份副本复印件;
资料编号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资料编号4、企业拟变更内容的情况说明1份;
(1)如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工作简历 1 份,已变更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 1 份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