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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表彰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粤环〔2011〕4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境保护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各有关单位:

  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确保了亚运期间赛事城市环境质量良好,完全兑现了申亚时提出的亚运会环境质量承诺,获得了社会各界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在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中,有关单位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通力合作,服务大局;广大干部职工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众志成城,出色地完成了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任务,为两个亚运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激励全省广大环保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厅决定授予广州市环境保护局等48个集体为“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辛等189位同志为“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不骄不躁,发扬成绩,积极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各级环保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争创一流,为推动我省环保事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广东省环保系统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2.广东省环保系统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广东省环保系统广州亚运会
亚残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先进集体
(共48个)

  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海珠区环境保护局

  荔湾区环境保护局

  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白云区环境保护局

  黄埔区环境保护局

  花都区环境保护局

  番禺区环境保护局

  南沙区环境保护局

  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局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环境保护局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

  禅城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佛山市南海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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