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皖政办〔2011〕23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安徽省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安徽省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1年工作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省政府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全面转型、加速崛起、兴皖富民为主线,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于科学发展的需要、社会和谐的需要、改善民生的需要、维护稳定的需要,重点加强有关深化改革开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尤其是要加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发展的立法工作,切实保障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为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据此,对省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
(一)实施类(7件)
项目名称 起草单位
1.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 省审计厅
2.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
省残联
3.安徽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 省林业厅
4.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
省教育厅
5.安徽省城市供水条例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6.
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省环保厅
7.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条例 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