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和编报2010年度基金会计决算的通知
(粤经信电子〔2011〕262号)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关于进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和编报2010年度基金会计决算的通知》要求(通知已在工信部电子发展基金网站www.itfund.gov.cn的“新闻通告”栏目中发布),开展对所获得的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编报2010年度基金会计决算。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十一五”期间获得工信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项目,包括一般项目、招标项目、倍增计划项目和重点创新型企业项目。
二、自查及报2010年度基金会计决算范围
所有正在执行(未验收)的项目。
三、报送资料
1、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如延期未验收的项目要说明延期未验收的原因和处理建议;
2、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会计决算报表(见附件2、3);
3、2010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4、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于4月27日前将已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总结资料、报表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电子信息处(一式两份)和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2、各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于5月6日前报送市的总结报告及汇总表。
附件:1.项目承担单位总结报告提纲
2.会计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3.电子发展基金项目会计决算报表
4.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完成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项目承担单位总结报告提纲
一、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2010年度完成销售收入、上交税金、利润总额、新增就业等,并附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二、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完成情况的总结,要求如下:
1、项目目标、重点内容和要解决的问题;
2、项目投资总额、投资构成(资金来源)情况;
3、项目进展或完成情况(包括技术研发情况,以及新增专利、专著、论文等),资金使用情况;
4、执行项目所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包括新增产值、产量、销售收入、净利润、上缴税金、市场占有率或用户增长率等情况);
5、验收时间安排;
6、申报推荐单位对项目监督管理情况;
7、项目执行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有何建议。
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会计决算报表填报说明
一、截止到2010年底前获得电子发展基金资助,未经验收的项目,均需列入会计决算报表。
二、报表各项数据应如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