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财政收入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沈政发[2011]1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完成“五大任务”、加快实现“三大目标”,按照“立足新起点,谋求新发展,实现新跨越”的要求,奋力拼搏,开拓进取,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财源建设,认真培育、壮大税源,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特别是税收收入快速增长,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保证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促进我市财政收入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国税局等7个单位“沈阳市2010年度财政收入突出贡献奖”,沈河区政府(含沈阳金融商贸开发区管委会)等9个单位“沈阳市2010年度财政收入贡献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完成2011年我市财政收入任务,为实现我市“十二五”良好开局,加速沈阳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沈阳市2010年度财政收入贡献单位名单
沈阳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沈阳市2010年度财政收入贡献单位名单
一、突出贡献奖(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