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2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领导,促进妇女就业创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哈德尔别克·哈木扎(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王建玲(自治区妇联党组书记)
成员:黄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孙华(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马明(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副监察专员)
谢煊(自治区世行办专职副主任)
库热西·哈吾力(自治区人民政府扶贫办副主任)
米力古丽·阿吉努尔(自治区金融办副主任)
张亮(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长)
侯翠花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夏尔甫丁·夏米西(自治区科技厅副厅长)
李寿龙(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副行长)
李文祖(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
王东升(自治区畜牧厅纪检组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妇联,办公室主任由王建玲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孙华同志兼任,张蓉(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副处长)、肖文英(自治区妇联发展部部长)、梁发荣(财政部驻疆专员办四处处长)、白西荣(自治区财政厅金融工作处副处长)、苏奎(自治区人民政府扶贫办规划处干部)、党振嘉(自治区金融办干部)、周涛(自治区农业厅工会主任)、彭艳(自治区林业厅发展计划和资金管理处副调研员)、黄娟(自治区科技厅农村处处长)、杨新建(人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处长)、高志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王祥燕(自治区畜牧厅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同志为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