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春苗工程”-自治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发〔2011〕2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各有关部门:
《“春苗工程”-自治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春苗工程-自治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项目”是对我区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儿童实施免费治疗,是今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程之一,已列入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高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医疗保障水平是减轻各族群众重大疾病医疗负担的有效途径,也是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更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执政为民、促进社会和谐的民心工程。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要以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春苗工程”-自治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项目实施方案
一、背景
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以下简称先心病)是严重危害患病儿童身体健康的重大疾病,具有治疗专业性要求高、难度大、治疗费用高等特点。据文献报道,先心病是小儿最常见的心脏病,发病率在活产婴儿中为6.87‰,我国农村发病率较城市高。据专家报道,我国每年新增患儿约30万例,主动接受手术治疗的仅7万例,专家认为先心病已成为我国5岁以下儿童首位死亡原因,其中约30%可能在婴儿期死亡。
依据近两年全区每年新增活产婴儿数平均30万余例估算(我区未做过系统的流行病学调查),我区每年新增先心病患儿数约为2000余例;我区每年接受手术和介入治疗的先心病患儿800余例。2010年我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虽然已下降至31.95‰,但仍列全国第二。农牧区由于医疗条件差、保障水平低,儿童先心病已成为农民的重大疾病负担,应逐步将其纳入防治及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内予以解决。
新疆现有先心病患儿数(底数)和发病率、分布情况需要进行科学的流行病学调查研究以摸清底数,并进行病因学分析,才能提出下一步防治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