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的通报
(新政办发〔2011〕2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指导意见》,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增强行政效能、创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为目标,围绕中心工作,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深化,在落实制度、强化监督、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法治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批优秀单位。
  根据《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和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安排,经各地、各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查、自评、评查,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协调小组组织抽查,评定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 个自治区政府工作部门,伊犁州工商局等31 个州、市(地)政府工作部门,巩留县等17个县级人民政府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 经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评比表彰管理权限和程序报请批准,现予以通报表彰。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现在,距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还有三年时间。各级行政机关要向受到表彰的优秀单位学习,认真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勇于担当,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为推动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附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51个)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51个)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