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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为方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和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自治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自治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
  召集人:许观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克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自治区综治办主任)
  尤努斯·玉素甫(自治区工商局局长)
  成员:李为(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任光华(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刘贵春(自治区公安厅副厅级侦察员)
  王小燕(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高江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艾则孜·克尤木(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涂瑞和(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李建军(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江和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张洪武(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荣庆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于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建杰(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王国新(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成秉勇(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李勇(自治区消防局副局长)
  井清河(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付辉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跃平(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张玲(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杨斌(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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