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为方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
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和具体落实,相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自治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自治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总召集人:艾尔肯·吐尼亚孜(自治区副主席)
召集人:许观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克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自治区综治办主任)
尤努斯·玉素甫(自治区工商局局长)
成员:李为(自治区监察厅副厅长)
任光华(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
杨伊波(自治区发改委副主任)
刘贵春(自治区公安厅副厅级侦察员)
王小燕(自治区卫生厅副厅长)
高江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艾则孜·克尤木(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涂瑞和(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李建军(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江和平(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张洪武(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荣庆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于庆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建杰(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王国新(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成秉勇(自治区质监局副局长)
李勇(自治区消防局副局长)
井清河(自治区安监局副局长)
付辉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王跃平(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张玲(自治区广电局副局长)
杨斌(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