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新政发〔2011〕2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的蔓延,针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艾滋病疫情及防治工作需要,根据《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目标的实现,关系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多年来,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自治区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央、自治区关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在知识普及、艾滋病监测与检测、安全套推广、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减少毒品危害、高危人群干预、病员管理和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政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全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艾滋病防治格局基本形成,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是艾滋病的流行与人们的行为、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我区艾滋病疫情出现了新趋势:吸毒人群艾滋病传播尚未完全控制,性传播开始成为主要传播途径;感染者和病人追踪管理十分困难,部分地区和人群的疫情已进入高流行状态;易感染艾滋病行为人群和流动人口的防控工作难度加大等。防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如: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防治政策落实不平衡、配套政策缺失、人员素质较低、工作效率不高、措施覆盖率不理想等问题亟需解决,防治任务十分艰巨。
  (二)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做好艾滋病防控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和国家和谐稳定高度负责的态度,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实点,坚持艾滋病防控工作“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以对艾滋病防控规律科学认真的态度,制订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和任务,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打好艾滋病防治攻坚战和持久战,到2020年全国疫情得到较好控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