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奎屯市工作组内设办公室、规划建设处、经济合作处和干部人才培训处。
(一)办公室
负责工作组文电处理、对外联络接待、会议组织、文稿起草、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工作组文书档案管理及催办、查办等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工作组的后勤保障及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规划建设处
参与援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勘探测绘、建筑设计等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资金控制、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相关单位的关系协调工作;负责各类规划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经济合作处
负责促进徐奎两地经济合作发展,依托徐州产业、资金、技术优势和奎屯市资源地缘、政策等优势推进企业合作;负责鼓励两地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共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负责寻求产业和项目的切人点进行产业对接、招商推介工作;负责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干部人才培训处
负责奎屯市党政干部和教育、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才与徐州市的交流和培训工作;负责奎屯市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工作;负责工作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人员配备及领导职数
奎屯市工作组人员暂定9名。实际工作中严格按需配备,逐步到位。工作组设工作组组长1名,副组长1名,其他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
五、干部选派
奎屯市工作组组长、副组长由市委任命。工作组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选派,原则上从市有关部门或县(市)区抽调。工作组工作人员职务由工作组党委任命。
工作组干部人选基本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勇于吃苦、甘于奉献;解放思想,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群众工作;年富力强,身体健康。担任县处级及科级以下职务的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专业技术干部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