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将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纳入市属开发区管理体系,享受市给予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优惠政策,在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优先向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布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帮助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载体。鼓励支持在徐高校与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建大学生创业园产业基地、国家安全科技产业园和中国矿大国家大学科技园铜山分园。
(四)支持铜山区发展现代生态都市农业。帮助铜山区科学制定国家现代农业样板示范区五年总体规划,运用项目扶持、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办法,加快现代农业基地和园区建设。支持铜山区现代农业博览园和农产品物流园建设,逐步将市内蔬菜批发市场向铜山区转移。支持铜山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逐步建立健全区域性、专业性较强的检验检测网络。农业“三项工程”资金、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资金、农业产业化经营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适当向铜山区倾斜,重点支持现代生态都市农业项目建设。
(五)支持铜山区加快实施基础设施与主城区对接工程。将铜山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列入市“三重一大”建设项目,市级统筹规划,区里组织实施,按照突破自成体系、融入城区功能分工的原则,每年建设一批基础性、功能性、公共性城建重点工程。按照公路、水运、轻轨一体化发展思路,加快建设微山湖环湖景观大道、主城区到微山湖和周边重点中心镇快速通道,积极争取省批准将柳新至马坡段和单集至魏集县道升级为省道,将铜山区纳入轻轨建设规划。积极推进铜山区与主城区供气、供水、供暖、水利、环卫、垃圾处理和环境治理等基础设施对接。
(六)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对铜山区列入全市“三重一大”的有关项目建设工程,市给予适当专项补助。吕梁山风景区绿化工程建设资金市投入50%。鼓励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在铜山区设立市级分行和一级支行,支持在铜山区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支持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在铜山区建立总部或营业部。支持铜山区企业上市、发行债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七)支持铜山区盘活用好土地资源。积极帮助铜山区向省争取重大工商项目建设用地点供计划和基础设施项目独立选址计划,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省万顷良田建设试点工程政策。将划归铜山区的原九里区土地纳入到铜山区统筹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其相应的规划指标由铜山区统筹安排使用。铜山区内采煤塌陷地治理置换的建设用地指标适当向铜山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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