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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1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2011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的通知
(大政发[2011]14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大连市2011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大连市2011年为市民办15件实事

  1.实现城镇实名制就业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把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养老保障范围。年内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镇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实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医保卡全市通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新型合作医疗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30元。落实年人均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推进新卫生中心建设和老儿童医院改扩建项目。(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3.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分类救助制度,提高“三无”对象、高龄老人、重病重残人员、单亲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水平。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5所。全面启动城乡殡葬设施建设三年规划,今年新建农村区域性公益公墓30座,新建、改造城镇骨灰堂10座。(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4.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0000套,着重解决中低收入群众和新就业职工住有所居问题。继续实施廉租补贴救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做到应保尽保。(责任单位:市国土房屋局、市建委、市土地储备中心,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支持中低收入家庭通过房屋置换、互换改善居住条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5.规划建设新停车场,加强街巷路车辆停放管理,建管结合,全面治理车辆乱停乱放,整顿市区道路交通秩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大连保监局、市委宣传部,相关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调整公交线网,延伸、延时7条公交线路。更新公交车辆400台,更新换型提档出租汽车800台。(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6.实施中心城区“五个一”工程(整治一片弃管楼院;新建一座停车场;新建一处市民健身场所;改造一处集贸市场;改造提升一条路街环境)和县(市)区“三个一”工程(开发改造一片旧城区;改造一处集贸市场;改造提升一条路街环境)。(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城建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
  7.建设4.6公里的西部通道北段工程和2.19公里的光明路工程;实施西南路、长春路北段、金龙路、锦石路、东纬路等5项道路拓宽改造工程;维修中山路、五四路等49条主干路和大众街、成仁街等450条街巷路;修建20处港湾式停车站,改造8处拥堵点。(责任单位:市城建局) 建设凌川路、风采路,改造旅顺南路。(责任单位:大连高新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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