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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干线穿越天津境内河道防洪评价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干线穿越天津境内河道防洪评价的批复
(2010年9月13日)


中国石油管道建设项目经理部:
  你部《关于报送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干线穿越天津境内河道防洪评价报告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锦州-郑州成品油管道工程包括并行的成品油管线和通信光缆管线。同意该管道穿越天津境内河道防洪评价报告所采用的技术路线、边界条件和提出的结论建议。
  二、成品油管道在天津境内与既有永唐秦输气管道工程路由基本一致。总体呈东西走向,穿越北京排污河、北运河、青龙湾减河、潮白新河、蓟运河、龙凤河故道、黄沙河、箭杆河等行洪和排沥河道及引滦入津输水明渠。
  同意该线路布置方案。
  三、工程施工前,你部应结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到河道(含明渠,下同)管理单位办理开工手续。要求在非汛期施工。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清理施工时留下的废弃渣料,避免将施工废料和生活垃圾丢弃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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