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开展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0年9月14日)
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按照天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印发〈2010年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目录〉的通知》要求,现将《2010年天津市水务局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施意见》和《2010年天津市水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2010年天津市水务局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天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0年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目录〉的通知》中,对全市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所作出的部署,和行政执法部门《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目录》,制定我局开展2010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天津市水务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4〕93号)和今年局党委确定的“确保两个安全,抓好两个提升,实现两个改善,发挥两个作用,落实六项措施”的主要任务为基础,牢牢把握构筑水务发展“六大体系”和开创“六个方面”的大局,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为天津水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领导
2010年市水务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由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处。
三、工作内容
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行政执法部门《2010年天津市依法行政考核目录》和机构改革后局机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新的职能设置,拟定了落实各项考核内容的责任部门。经过征求各部门意见并吸纳修改,形成了《2010年天津市水务局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目录》(以下简称《考核目录》)。各部门一定要严格对照《考核目录》中的考核内容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并对考核工作完成进度和最终考核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