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发展现代农业。发展一乡一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高效特色农业,推进农业经济区发展壮大,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及龙头企业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扩大农产品出口。深化农村改革,创新经营体制机制。此项工作由市农经委牵头,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新民市、辽中县、法库县、康平县政府配合。
(十二)推进新兴产业发展。创新政策支持方式,以浑南新区、沈北新区、铁西新区等三个新兴产业聚集区建设为重点,围绕沈阳市新兴产业重点发展领域,推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突出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信息产业、生物医药产业、航空产业等重点产业,支持培育重点企业,推进建设重点项目。大力吸引国内外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等产业的领军企业进入我市。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环保局牵头,市科技局和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四、实施区域创新合作
(十三)加强沈阳经济区各城市的合作。推进沈阳经济区各项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加强经济区城市间合作,创新沈阳经济区连接带产业园区(新城区)管理体制。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区、县(市)政府配合。
(十四)促进沈阳经济区创新资源整合。发挥我市在沈阳经济区的核心和带动作用,促进沈阳经济区创新资源整合,创新要素合理配置,促进沈阳经济区协调发展。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配合。
五、优化创新发展环境
(十五)引导创新多元投入。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鼓励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对创新创业的多元投入,积极推动科技创新保险试点等,探索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融资渠道。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市金融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配合。
(十六)完善创业投资体系。通过制定促进股权投资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引导等方式,吸引境内外资金来我市开展创业投资业务,鼓励境内投资机构来沈设立创业投资公司和投资基金。发挥科技投资公司、创投公司作用,引导企业或个人以多种形式投资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此项工作由市金融办、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