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区道路春季补绿工作的通知
(徐政办发〔2011〕45号)
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市区道路绿化景观效果,深入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市政府决定开展市区道路春季补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市区道路春季补绿工作重点要做好市区主次干道行道树、树池花坛和机非隔离带等缺株、断带、斑秃的补植。市管绿地补植由市市政园林局、城管局、交通局等部门负责实施,其他主次干道绿地补植由各辖区政府负责实施。
(一)精心组织行道树补植。行道树缺损率30%以下的,按照原有树种补植,树木规格、品种与原来保持一致;行道树缺损率30%以上的,更换规格适宜、生长良好的乡土树种或本地适生树种,枝下高3米以上,米径不小于15厘米,保留三级及以上分枝(或冠径1.5米以上),一级分枝三个以上,树木规格要基本保持一致。
(二)认真搞好树池花坛和机非隔离带绿化补植。原则上按照现有苗木品种和规格补植。现有绿篱(模纹)高度超过50厘米,苗木采购确有困难的,可相应降低10厘米以内高度(苗木修剪后)选购苗木。
二、进度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抓住春季大好时机,尽快完成道路补绿工作,具体进度要求如下:
(一)编制计划。各区、各单位于4月15 日前完成补绿地块排查,编制春季补绿工作计划,并报市市政园林局审核备案。
(二)采购苗木。4月15 日前落实苗源和采购意向,选择根系(土球)完整、长势良好、无病虫害的优质苗木。
(三)组织施工。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做好树穴开挖、苗木栽植、浇水、搭设扶木等工作。苗木栽植做到随到随栽,水浇足浇透,确保苗木成活。4月底前,完成绿化补植工作。
(四)养护管理。加强绿化后期养护管理,重点做好苗木浇水、修剪等工作,确保新植苗木成活率95%以上。
三、检查评比
检查评比实行自查、核查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评比结果作为城市绿化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4月中旬,市市政园林局组织检查各区、各单位摸底排查、经费安排、苗木准备、工程进展等情况; 4月下旬,各区、各单位组织自查后,市市政园林局开展综合检查评比,全面验收市区道路春季绿化补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