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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天津滨海国际花卉科技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天津滨海国际花卉科技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取水许可的批复
(2010年9月25日)


天津滨海国际花卉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申请和《天津滨海国际花卉科技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取用地热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取用地下热水资源的申请,取水地点为东丽区华明街赤土村,取水层位为蓟县系雾迷山组,共凿井4眼,两采两灌,开采井深2100米左右,回灌井深2260米左右,封闭运行,年取水量为49.8万立方米,回灌量应不少于开采量的95%。
  二、你单位应加强取水井和回灌井日常运行管理,按要求安装地下水位、水温、开采量、回灌量监测设施,定期将井的水位、水温、水质、开采量及回灌量情况报送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其中水质应在每个运行季节使用完毕后化验上报,运行期间水位、水温、开采量及回灌量情况应每月上报。水量计量应实现实时在线监测。
  三、请你单位在凿井施工前将凿井施工方案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审查。取水工程竣工后按要求将相关成井资料报市水文水资源勘测管理中心验收。
  四、水井工程验收合格,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市水利局窗口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请在取得取水许可证后,立即报送取水计划建议,经市水利局批准后方可取水,并按要求于每年年底前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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