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津王公路改建工程跨独流减河桥防洪评价的批复
(2010年9月30日)
静海县交通局:
你局《关于报送津王公路改建工程跨独流减河桥梁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静交字〔2010〕1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交通需要,同意在现状津王公路跨独流减河团泊大桥上游12m处新建一座复线桥(新桥桩号28+060)。
二、为减轻桥梁建设对左、右堤迎水坡的冲刷影响,应对桥梁投影处及桥梁上游50m,下游100m迎水堤坡进行护砌。桥址处独流减河右堤尚未达标,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标准对桥位处受影响右堤堤段进行复堤,复堤长度应满足防汛抢险通道的出入要求,并与上下游堤防接顺。以上具体方案应由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做出设计。
三、为消除新建桥梁水位壅高对进洪闸水位的影响,应在规划深槽扩挖断面基础上,对新建桥梁上游1km范围内的河道进一步进行局部加宽扩挖,扩挖宽度左右各50m,扩挖底高程-1.62~-1.75m。
四、同意新建桥梁与独流减河左、右堤采用平交方式,你局应结合大清河管理处,采取措施确保新老桥位处左右堤的防汛抢险及日常巡护道路与上下游堤顶道路顺接,并满足安全畅通要求。
五、桥梁建设不得损害附近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你局在工程建设前应做好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