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按照财力状况转移支付分档的县(市)名单
第一档转移支付的46个县(市):
闽清县、永泰县、平潭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大田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邵武市、建阳市、顺昌县、建瓯市、浦城县、武夷山市、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福鼎市、福安市、霞浦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仙游县、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漳平市、连城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
第二档转移支付的4个县(市):
连江县、罗源县、南安市、长泰县;
第三档转移支付的6个县(市):
闽侯县、长乐市、福清市、永安市、龙海市、惠安县;
第四档转移支付的2个县(市):
石狮市、晋江市。
附件2:
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设施和实践项目设置要求
一、实践基地的设施设备要求
实践基地应建有供寄宿师生课余时间进行活动的场地和器具。根据国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要求,以容纳1000名学生的实践基地为例,学生宿舍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5000平方米,人均5平方米,餐厅建筑面积一般不少于2000平方米。学生宿舍楼男女厕所要有足够的蹲位数:女生厕所不少于15:1,男生厕所不少于30:1,每30人要设1米长的小便槽,同时配有洗手冲洗设施。公共浴室要男女分设,每20人设一个水龙头,浴池及存衣箱应定期消毒处理。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生一换。配备供雨天活动用的风雨操场及足够的专用活动教室。
师生用餐食堂应符合《
食品安全法》及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卫生防护设施必须齐全完好,操作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并持证上岗。实践基地饮用水应符合GB 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