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新开河耳闸管理用房地下水地源热泵空调系统取水许可的批复
(2010年10月12日)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耳闸管理用房水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取用地下水的申请》和《新开河耳闸管理用房地下储能中央空调系统取用地下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取用地下水资源的申请,取水地点为河北区耳闸你单位院内,取水用途为冷暖空调。共凿井2眼,一采一灌,取水层位为第二含水组,井深226米左右。
二、采用同层对井采灌,封闭运行。全年取水量应不大于4.02万立方米,全年回灌量应不小于开采量的95%。回扬水应充分利用,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并按规定缴纳地下水资源费。
三、你单位应加强取水井和回灌井日常运行管理,按要求必须安装地下水位、水温、开采量、回灌量、地面沉降监测设施,并列入验收内容,定期将井的水位、水温、水质、开采量及回灌量情况报送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其中水质应在每个运行季节使用完毕后化验上报,运行期间水位、水温、开采量及回灌量情况应每月上报。水量计量应实现实时在线监测。
四、请你单位在凿井施工前将凿井施工方案报市水文水资源中心(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审查。取水工程竣工后按要求将成井资料报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由市水文水资源中心(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