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肃评选工作纪律。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参加下一届评选推荐活动的资格。对授予荣誉称号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评选材料。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分别填写《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 )和《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见附件3 )一式5份,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 2000字左右,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推荐审批表、征求意见表、推荐汇总表可到国家质检总局官方网站“人事管理”栏目下载,网址为:www.aqsiq.gov.cn。推荐审批表、征求意见表等推荐材料,请于2011年3月 17日前按管理权限报省质监局人事处、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工作者授予“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证书,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
五、组织领导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质监局、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联合组成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次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质监局人事处(0351-3531287)、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事处(0351-6169197),负责推荐日常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山西省质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张 健 山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副组长:常高才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支毅隆 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李建刚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边少先 山西省公务员局副局长
杨慧群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核奖惩处处长
赵 敏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处长
王 敏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主任
姚致全 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