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加大新兴产业项目的招商和开发策划力度,加快新兴产业项目落地,争夺新兴产业的发展先机。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外经贸局负责。
五、整合创新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十四)围绕重点新兴产业产业链,加强产学研联盟建设,扶持一批产学研合作项目。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
(十五)鼓励在沈研发机构将研发成果在我市转化,重点支持“首台”、“首套”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着力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财政局负责。
(十六)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研发中心、中试基地等研发机构,加强技术转让、专利交易等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此项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配合。
六、实施人才战略,吸引领军人才创业
(十七)建立完善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分红等多种形式的激励政策,创造有利于人才创业的政策环境。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八)强化创业型领军人才、创业团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形成人才创业、产业集聚的势头。此项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十九)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围绕新兴产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对以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吸引投资者在我市转化科技成果的,给予奖励。此项工作由市中小企业局、外经贸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财政局负责。
七、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发展思路
(二十)发挥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破解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中运用市场手段整合区域创新资源,通过实行股份制、加大知识产权维护力度等方法,引导科研成果与产业融合。此项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负责。
(二十一)提高制造业的社会化水平,将研发、设计等能够实现专业化、社会化的领域进一步放开,实行服务外包。促进高精数控、机器人等产品的社会化转化,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