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重点
(一)抓规划制定。
2010年底前,各地区和重点乡镇要形成主导产业鲜明、发展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可行、推进措施得力的产业规划。市农业、林业、畜牧等部门要加强指导,配合做好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二)抓龙头带动。
各地区要围绕主导产业,每年培育15户以上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事龙头企业,全市每年达到120户以上。各地区特别是1市3县要创建国家或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每个专业乡镇至少要依托1-2个龙头企业发展主导产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100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与一乡一业乡镇对接,大力培育和发展专业合作社及产业带头人,发挥其带动作用。
(三)抓项目建设。
各地区要以专业乡镇和农业经济区为核心,通过外引内育,争取每年新上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农事项目20个以上,其中要引进1-2个具有影响力的重大项目,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积聚区和产业集群。要重点推进设施园艺小区、规模化养殖场、科技示范园区、农产品加工、储运、物流等农事项目建设。特别是在果蔬、花卉、树莓等主产区,要大力发展冷藏、保鲜、包装等冷链物流项目,提高果蔬产品的仓储能力。
(四)抓品牌创建。
在发展壮大优势主导产业的基础上,推进创建跨乡镇、跨地域产业品牌。每个地区要至少打造出1个具有地方特色和国家地理标志原产地认证的产业品牌,培育出5个以上国家或省权威部门评定的“特色产业之乡”,创建一批国优、省优名牌产品,以提高产业和产品知名度。
(五)抓科技支撑。
各地区要围绕培育主导产业,大力引进、推广和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进科技对接,确保专业乡镇和农业经济区至少有1-2个科技依托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搭建科技推广和技术服务平台,组织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深入产业基地开展“科地对接”、“科地共建”活动,培养一批科技带头人。
(六)抓产销对接。
各地区要通过举办经贸洽谈、产品展销等活动,推进“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农商对接”,确保专业乡镇和农业经济区农产品订单经营达到70%以上;要加强与口岸城市经贸交流与合作,每年引进3-5家农产品外贸企业和经销商,培育一批骨干农产品出口企业,把更多的农产品打入国际市场。
三、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