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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潮白河倒虹吸出口至岔古村桥段引滦明渠护坡改造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潮白河倒虹吸出口至岔古村桥段引滦明渠护坡改造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2010年11月4日)
天津市引滦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明确潮白河倒虹吸出口至岔古村桥段引滦明渠护坡改造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滦建报〔2010〕4号)收悉。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单位为潮白河倒虹吸出口至岔古村桥段引滦明渠护坡改造工程项目法人,孙蓟明同志为项目法人代表,吴凤山同志为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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