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市铁路集团维修有限责任公司取水许可变更的批复
(2010年11月5日)
天津市铁路集团维修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证名称变更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你单位的取水许可证名称变更为:天津南环铁路维修有限责任公司,有效期自批复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其它取水登记事项不变。
按照《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和《
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的要求,请在办理取水许可证后,立即报送取水计划建议,经市水务局批准后方可取水,并按要求于每年年底前报送本年度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