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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112国道跨越潮白新河大桥左堤防护及防汛通道变更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112国道跨越潮白新河大桥左堤防护及防汛通道变更的批复
(2010年11月9日)


宁河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112国道跨越潮白新河大桥左堤防护及防汛通道工程变更设计的请示》(宁水报〔2010〕19号)及《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宁河县水务局办理112国道跨越潮白新河河道防护工程设计变更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国道112线跨潮白新河大桥位于宁河县东塘坨村东,河道桩号116+675处。桥梁跨左堤处梁底高程为11.628m(大沽高程基准,下同),现状左堤顶高程为8.3m,桥下净空3.328m,不满足4.5m的防汛通道净空要求。因此,我局在《关于国道112线高速公路跨天津境内河道及蓄滞洪区建设方案的复函》(津水审批〔2007〕53号)中提出在堤外修建防汛通道。
  潮白新河左堤路是当地乡镇主要道路,车流量较大,堤外路建成后,仍有部分车辆选择沿堤上路通行,因净空不足发生多起安全事故。为满足防汛和交通安全需要,方便群众出行,同意对桥区左堤的防护及防汛通道工程进行变更,在堤顶建设下沉通道。
  二、基本同意潮白新河左堤防护及防汛通道工程变更设计方案。桥区潮白新河设计水位为7.077m,设计堤顶高程9.077m。按照桥下净空不小于4.5m的原则,同意桥下堤顶高程按7.1m控制,在迎水侧堤肩设防洪墙,墙顶高程9.077m。防洪墙全长185m,其中上游长50m,桥区35m,下游长100m,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堤顶路全长245m,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并与上下游堤顶路按规范顺接,做好排水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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