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蓟县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配套工程增项设计及动用预备费和招标结余资金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对蓟县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配套工程增项设计及动用预备费和招标结余资金的批复
(2010年11月10日)


蓟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送蓟县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配套工程增项设计报告的请示》(蓟水务请〔2010〕58号)和《关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善配套工程需动用预备费和招标结余资金的请示》(蓟水务请〔2010〕67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郭家沟水库
  2009年11月市水务局以津水农〔2009〕35号文件对《蓟县郭家沟水库除险加固完善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对下游坝坡表面土方开挖后发现,坝面排水沟破坏严重。
  为了确保新建护坡与排水沟结合部位的施工质量,同意对破坏严重的排水沟进行拆除重建。增加投资21.28万元。
  二、穿芳峪水库
  2009年11月市水务局以津水农〔2009〕39号文件对《蓟县穿芳峪水库除险加固完善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为确保水库下游村庄和农田安全,应延长水库防浪墙和增加库区防渗工程。增加投资55.37万元。
  三、刘吉素水库
  2009年11月市水务局以津水农〔2009〕38号文件对《蓟县刘吉素水库除险加固完善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非常溢洪道进口浆砌石底板及导墙因冻融作用,导致砂浆脱落、砌石松动、局部起鼓现象,破坏较严重。
  为了确保大坝安全,同意对非常溢洪道进口导墙及底板浆砌石进行拆除重建。增加投资15.38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