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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的通知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2011年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的工作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将于近期组织申报2011年我省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备选项目,相关正式通知正在办理当中,出来后会第一时间传真过去,具体要求以正式文件为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紧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工作。
  一、专项实施重点
  (一)电子基础产品。重点支持电子专用设备及测量仪器,微小型表面贴装元器件、半导体电力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及新型电子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二)计算机产业及下一代互联网。重点支持下一代互联网设备及应用、应用电子产品与工业监控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
  (三)平板显示和彩电。重点支持OLED显示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四)通信设备。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宽带无线接入系统的研发和产业化。
  以上领域的具体实施方向可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的《电子信息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投资方向》(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要求
  1. 项目建设期。项目必须为已开工项目或能够确保在2011年6月份前开工,并且投资完成率不超过60%。
  2.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以厂房和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设备及原材料投资等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内容为主,不含办公楼、职工宿舍和食堂等内容。
  3.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应具有一定规模(总投资在6000万元-2.5亿元之间为宜),其建设对相关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带动作用,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前景。
  4.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为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具有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和工程建设能力,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
  (二)申报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项目申请简要材料,内容包括:
  (1)项目承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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