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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发办关于印发《浙江省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要求

  1.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县级农发办组织专家及相关技术人员按照《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要求编制。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相关资质的技术单位按照《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编制。控制性工程项目、按造价补助试点项目及水库建设的工程初步设计应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2.各地农发办须配备相应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前期工作的具体环节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总体平面布置图的绘制。工程总体平面布置图必须按照农业综合开发图例和相关要求进行绘制,并准确反映工程现状及拟建工程的布局、主要单项工程的位置与数量。排灌站、堰坝、防洪堤、机耕路(桥)等重要单项工程应明确结构形式、并附典型断面图。在可研报告文本第一章“项目范围、开发规模”中单独说明与农业“两区”结合情况,并在工程总体平面布置图上明确位置与面积。

  3.项目投资概(预)算按《浙江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试行)》(浙农综办〔2007〕37号)精神,水利工程执行2010版水利定额,其他工程执行相关行业定额。

  4.科技推广项目申报方案内容包括:①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负责人、技术依托单位、技术依托负责人;②项目区农业主导产业情况、实施科技推广的必要性;③拟推广的地点(必须注明具体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及乡镇、村名称、规模(面积));④拟推广的品种和技术,项目进度安排;⑤项目总投资(含申请省以上财政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具体建设内容及投资预算(具体安排);⑥预期效益、验收考核指标;⑦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科技推广项目概要表,并附技术依托单位对实施单位作为技术依托的承诺函(承诺函要列明技术依托单位具体的服务内容、技术负责人、所需经费及双方的责任、义务)。

  5.2011年5月30日前将2012年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上报省农发办,农发办不设在财政部门的必须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同时,通过浙江省政府统一网上审批平台(http://bsdt.zj.gov.cn)进行网上申报。材料可挂号邮寄,申报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予以退回。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评比

  为做深做细前期工作,精心编制申报材料,提高申报材料质量,省农发办将对2012年土地治理项目申报材料的及时性、政策应用、前期工作深入程度、估(概)算准确性、文本质量等进行评比,并通报评比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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