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黄冈市人民政府公报》赠阅使用工作的通知
(黄政办发〔201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感湖管理区、黄冈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强化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政府办公室自2011年起,将《黄冈政报》改版为《黄冈市人民政府公报》(以下简称市政府公报),继续面向社会免费赠阅。作为市政府唯一政刊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载体,《市政府公报》刊登的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为标准文本。黄冈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黄冈市电子政务专网同步开设《市政府公报》电子版,方便更多读者查阅使用。为切实做好《市政府公报》赠阅使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市政府公报》赠阅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政府公报的法定地位和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市政府公报》宣传、赠阅、使用等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相关领导分管此项工作,落实人员负责公报赠阅工作的联系联络和日常管理。同时,加强对《市政府公报》的宣传,使更多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了解公报、认识公报、运用公报,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认真做好《市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管理和使用工作。2011年《市政府公报》赠阅发行方式为:市直单位由公报社负责发送;县市区“四大家”领导及直属单位由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分发;乡镇党委、政府由公报社负责邮寄。各受赠单位要切实做好《市政府公报》的接收、登记、使用、保管、存档工作。各级行政服务中心、信访局、图书馆、档案馆等面向公众服务单位,应及时落实《市政府公报》上架,方便群众查阅、学习。
三、建立《市政府公报》赠阅使用和检查考核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落实人员负责公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市政府公报》送达、传阅、学习情况,及时反馈当地干部群众对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定期督查《市政府公报》赠阅和使用学习情况,并组织考核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