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完善、落实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重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含听证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集体研究制度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设置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法制审核环节,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科学性。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四、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需要,制定《郑州市人民政府201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和县处级领导干部专题法制讲座进行安排并组织实施,对学法效果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体系,确保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五、建立健全制度,严格履行执法职责
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两个决不允许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实施意见》(郑办〔2010〕52号),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并实施行政执法巡查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制度、行政执法年度任务目标制度、行政执法未果事项报告制度、行政执法重点人员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回访制度、行政执法明察暗访等七项制度及其相关配套措施,依据《关于印发〈郑州市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郑办文〔2010〕71号)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机构执法绩效考核,在解决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作为上下功夫,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六、落实责任,切实加强依法行政推进保障工作
坚持依法行政工作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政府常务会议、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定期组织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认真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7号)和《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郑政〔2009〕13号)规定,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配备、业务经费、办公设施等方面,为法制机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综合保障,使其与承担的对依法行政工作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发挥其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中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责任单位: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厅(室)、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七、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