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政〔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郑州市201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1年郑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为统揽,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重点,以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评议考核为抓手,求真务实,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加快建设郑州都市区和着力打造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转变职能,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
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系大局”的行政服务意识,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行政管理模式,严肃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工作效能。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探索联审联批,推行便民措施,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依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程序,监督信息公开行为,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和参与权。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工信委
二、学习贯彻落实国发〔2010〕33号文件
认真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学习贯彻,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郑州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筹安排全市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提出切实有效措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